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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 采购人:东莞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

    项目名称: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综合评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2016年,《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试点”作为“慧教育”改革试点工作之一,要求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合作,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教育诊断和教育决策的重要依据。 负责对东莞市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校实施年度教育质量评价,全面科学的把握区域教育质量状况,根据双方制定的年度实施计划,安排本年度的评价资料信息采集工作,按照评价工作实施程序和规定,负责管理、推进、指导评价试点工作;开展调研,指导和帮助东莞市建立镇街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机制;帮助东莞市培养本地基于实证分析报告反馈指导改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专业队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5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1、东莞市综合评价项目属于大规模的学生综合评价项目,需要有学科、统计、教育评价、心理学等多领域的专家团队支撑才能完成。北京师范大学在上述专业领域方面拥有明显的专家资源优势;此外,北京师范大学在开展大规模的中小学教育质量健康体检项目或综合评价项目方面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且拥有国家级的专业评价机构(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为支撑,有良好的专家、技术、实施规范保障,该模型建立和实施6年时间来,先后与浙江省、山东省、深圳市等多地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市在进行了多次市场考察与评估后,确定他们的评价模型,评价方式,评价实施等与我市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需求基本相符。

  • 2、同时,基础教育质量评价项目需要纵向比较,2019年和北京师范大学已完成了初中教育质量评价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和框架小学和初中需要保持一致性,项目采集的数据才会更有价值。

  • 3、鉴于该项目需要对全市小学进行抽样诊断,并构建适合我市教育特色的镇街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为确保项目质量并达到提高项目的效率,拟对“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包号:A

    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三、公示期限
  • 2020年08月21日 至2020年08月2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 1.采购人

    联 系 人:刘青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

    联系电话:0769-2312602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

    联系电话:22831131/22831025/2283113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陈芷茵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

    联系电话:0769-2698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