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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意见征集公告)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东莞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目前,我市新增生活垃圾及存量生活垃圾(以下简称生活垃圾)处理仍存在缺口,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活垃圾能力,满足我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需求,现采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51,212,5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生活垃圾(包括新增生活垃圾和存量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服务期由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计划成交供应商须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提供75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在2021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提供225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总预估处理垃圾2,283,750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费统一按现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补偿费110元/吨执行(合同期内,若市政府或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新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补偿费,将按新文件规定执行。),生活垃圾量不设保底,实际产生的垃圾焚烧处理补偿费以实际进场生活垃圾量计算。本项目于2020年11月27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到项目开标前一天,仅有一家供应商报名,由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因此公开招标失败,同时由于本项目时间紧急,采购任务较重,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属于以上第(1)种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包号:A

    名称: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

    三、公示期限
  • 2020年12月31日 至2021年01月0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 1.采购人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

    联系电话:0769-2201327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

    联系电话:22831131/22831025/2283113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室

    联系电话:0769-26989928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