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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1-08763

项目编号:441901-2021-08763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3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眼科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6,539,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眼科超声乳化治疗仪、角膜内皮显微镜、光干涉式眼轴长测量仪(光学测量仪)、超声眼科晶状体摘除和玻璃体切除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949,000.00
1-2 其他医疗设备 眼底532激光治疗仪、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眼底照相机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320,000.00
1-3 其他医疗设备 眼科手术床(含医生椅)、非接触式眼压计、裂隙灯显微镜(5档变换)、裂隙灯显微镜(3档变换)、电脑角膜验光仪、快速消毒灭菌器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将货物完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到货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下列任意一项材料:1)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2)财务报表;3)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事业单位财务报表5)商业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6)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考《拟投入货物及设备一览表》、《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或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附件《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眼科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眼科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自行到现场购买。

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2.投标人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的要求: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注册登记。

2)因投标人未及时按上述要求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地  址:东莞市

联系方式:0769-2698992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联系方式:0769-2698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69-26989928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