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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二期)第二阶段工程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8月20日至 2025年09月10日

投资项目代码:2401-441900-04-01-462298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10309001001

招标编号:SSFSSC12501535

投资项目名称: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二期)第二阶段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二期)第二阶段工程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二期)第二阶段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市属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100%财政出资

投资金额:11635168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二期)第二阶段工程,主要对124条河涌实施水质提升、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包括管网查缺补漏、管网改造、源头雨污分流、截流系统改造、水环境治理、内涝点整治等工程,其中排水管网最大管径为DN1800;水环境治理和内涝点整治等涉水利建设内容的设计规模主要为中型或小型。(最终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二期)第二阶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其中包括管网查缺补漏、管网改造、源头雨污分流、截流系统改造、水环境治理、内涝点整治、路面拆除及恢复(包括人行道)以及为完成工程所修建的附属设施、施工BIM、各类临时性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施工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保证金金额: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业绩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提供1 份合同金额不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单项合同金额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5000万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 。1、上述业绩必须在本表后附上能反映业绩符合上述要求的有效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造成业绩不被认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施工合同可只复印盖章页及含有项目名称、签约主体、合同价款、规模等技术指标的关键页,其它资料需提供完整内容的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须能反映合同签约双方已盖章签字。3、相关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反映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已注明签发日期,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2020年01月01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 4、本次招标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应提交: (1)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2)由行政部门盖章签发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公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有验收方或签发单位盖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3)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如有)。5、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数据为准。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施工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扫描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施工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代表工程业绩。6、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的,其业绩不予认定。7、表内“资质要求”栏目填写的资质,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等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应当采用的资质类别与招标项目应当采用的资质类别(例如建筑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类别等,不含等级)相同的工程。8、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9、其他事项: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即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4项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8月20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6)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市属

工期(交货期):1093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九楼

招标人联系人:卢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2241152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人事监察科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

招标代理联系人:殷智源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6989928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283号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