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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东城公安分局公务用车保险资格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对东城公安分局公务用车保险资格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3-201904-441903-0001W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城公安分局公务用车保险资格服务采购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金额
  • 四、采购数量:1
  •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说明

    A包

    东城公安分局公务用车保险资格服务采购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格式)”附件1的“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格式”要求的资料);

  •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附总公司授权书(正本须附原件,副本可附复印件),授权书必须写明授权投标及处理投标相关事宜的权限,授权书需由总公司加盖公章,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参加投标;由总公司投标的,则不接受该分公司的投标;

  • 4、若投标人以总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参加投标,须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4月25日 至 2019年05月0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6日 09: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 十、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6日 09:30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04月25日 至 2019年05月05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3082158

    传真: 0769-23082158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6989928

    传真: 0769-26989908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6989928

    附件:

    一、招标文件:

    东城公安分局公务车保险资格服务采购项目(售卖稿).doc

    二、公告附件:

    东城公安分局公务车保险资格服务采购项目(售卖稿).doc

  • 备注:

  • 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2、投标人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的要求: 
    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2)根据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相关事宜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3)因投标人未及时按上述要求注册登记和建档入库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