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樟木头大队的委托,于2019年12月30日 就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樟木头大队购置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装备项目(441900-21-201911-2120406-0002)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1-201911-2120406-0002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樟木头大队购置泡沫消防车及消防器材装备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包A:人民币2,100,000.00元;包B:人民币1,200,000.00元。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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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标供应商
1:A包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鸿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明 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水濂大道西侧凯达科技设计中心3栋1单元510
2:B包中标供应商名称 东莞市港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玉芬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樟村育华路11号华润广场1栋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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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明细
包编号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A 2辆泡沫消防车 江特、湖北(JDF5204GXFPM80) 1 1,049,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2,098,000.00 广东鸿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B 一批消防器材装备 黄山博盛
(ZFMH-BS B)
48 2,200.00 详见招标文件 1,197,950.00 东莞市港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七、评审日期:2019-12-30 评审地点: 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五楼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李任成 成员:叶彬、董耕野、陈嘉东、王巍
-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 包A:人民币27,078.00元; 包B:人民币17,17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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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审,推荐广东鸿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A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东莞市港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包B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十一、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9-269899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703119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9-26989928 传真:0769-26989928 邮编:523000 (三) 采购人: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樟木头大队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703119 传真:0769-87703119 邮编:523000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